学生在校培训,中小学学生入校培训

http://www.itjxue.com  2023-01-20 01:00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培训,老师不允许是否犯法?

学生在校期间应该先完成学校规定学业,老师可以不允许学生参加其他课外培训,老师的做法不违法

如何开展新生的入学培训

1.校史校情教育

校史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校史教育在培养师生员工对学校办学传统、精神与理念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激发工作激情和学习动力,培育优良校风、学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刚步入大学校门的新生来说,对学校尚不能全面了解,有的新生来到学校发现与自己的期望值不符,他们有可能对学校产生抱怨、不满的情绪,甚至想打退堂鼓。辅导员通过开展校史校情教育,可以让新生全面了解学习的发展史,学校的教学理念、师资状况以及学校所取得的荣誉,让新生感到一种自豪感、认同感、归属感,从而激发他们对学习的热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校史教育,这样更能吸引学生的兴趣,激发他们的热情,转变学生对母校的看法,让学生从内心真正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2.校纪校规教育

校纪校规是新生入学教育的第一课,让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是对每一位学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在校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基本保证,因此,辅导员要让学生懂得“无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在此前提下,辅导员要认真领悟校规并引导学生熟悉校纪校规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加大管理的力度,在今后的班级管理过程中就比较容易监管,学生犯错误的可能性也会减少。新生入学教育过程中加强学生对校纪校规的学习,既有助于新生良好品质的形成,减少辅导员对班级管理的难度,也有助于班级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3.专业介绍

专业介绍是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大部分学生对所选的专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所报专业不够了解,甚至非常陌生。如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护理专业的学生人数比较多,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学习护理专业是从事护士相关的岗位,护理专业的男生可能会出现情绪低落,萌发转专业的念头,极个别的男生可能会选择退学。面对这些突发问题,辅导员应找学校内该专业课的教师给学生进行详细介绍,包括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就业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的获取,应掌握的技能等内容,让学生消除心中的顾虑,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另外,还可以带领本班的学生到对应专业的实训楼进行参观,让学生对所学专业产生一定的兴趣,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学习的动力,为今后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4.心理健康教育

进入高职高专的新生,大部分学生心理上存在一定的自卑感和失落感,有的新生甚至抱着“混日子”的念头度过大学光阴。为了避免类似不良行为的发生,教师应把握入学教育的机会,引导学生正确评价自己、正确看待自己,帮助学生调整好学习的心态,消除悲观的情绪,树立自信。如教师可以采用讲述一些成功人士的先进事迹或经验来激励学生,鼓舞学生振作起来,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教师还可以通过讲述身边的一些典型事例,如本校毕业的优秀学生,让他们意识到每个人都有优势,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充满自信,成功之门同样为其敞开。

5.文明礼仪教育

现代所需要的人才是有修养、有道德、有文化、有知识的四有人才,因此,文明礼仪教育是新生入学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大学生的文明礼仪尚不尽如人意,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些不良的现象。如见到老师不主动问候,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讲脏话粗话,个别学生甚至在校园里面有酗酒、打架、赌博等不文明行为。为此,辅导员应在学生入学之初加强文明礼仪的教育,强调文明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文明礼仪之花开遍校园。

6.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作为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班应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学习活动中,特别是节假日、学生外出实习、春游、举办大型活动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在班级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在校学生在培训实践中受伤该怎样赔偿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所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因涉及到学校、学生、实习单位三方,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可以从法律适用、责任分配、赔偿标准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学生在毕业前的身份仍是学生,尚不符合劳动者的身份特征,与实习单位并未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伤害,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的认定范围,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属于民事侵权,适用人身损害相关法律。

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履行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民事侵权,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实习单位应承担对实习学生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实习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教育、危险警示或安全保护等方面的义务,致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则实习单位具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等规定,应对受害学生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实习单位以与学校、学生签订了“学生在实习期如因个人原因或其它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责任由实习学生及其所在学校自行承担”的免责条款为由进行抗辩,没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53条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此,实习单位应当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进行。

四、学校如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实习是学生在校课堂学习内容的延伸,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因而学校应对实习学生承担一定的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则学校对学生的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责任。

如何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职业技术培训

如何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职业技术培训

《行动计划》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推动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面向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新技术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大学、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

二是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开展人才紧缺领域的技术技能培训。加强适应残疾人特点的培训。鼓励涉农职业院校送培下乡,深入开展技能扶贫。

三是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失业人员,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使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突出帮、教、扶等特点,努力实现培训即招工、培训即就业。

四是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求职技巧、基本技能等方面内容培训。推动职业院校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企业共同开展多样化就业服务。

五是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引导职业院校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增强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数字化培训资源。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六是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是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在现有实训基地基础上,建设一批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支持校企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八是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九是健全参训人员的支持鼓励政策。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应享尽享。加快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参训人员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培训成果按规定兑换学分。

十是建立培训评价与考核机制。将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职业教育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在校大学生如何进行英语培训?

1.晨读 大声朗读一些美文,培养英语语感,加深一些英语地道表达法的印象

2 每天听力 精听和泛听结合 ,精听建议听一些慢速的如VOA慢速,泛听可以找来CIR或 者CNN都不错,每一段时间也不太久。精听时可以记下一些经典的表达法或短语,泛听时用心听主要意思和个别你陌生的单词

3 抄写 把早上读的美文用笔尖的记忆再加深一下,边写边口头念叨一下,也可以顺口自己编几个句子出来

以上几点虽少,但只要坚持肯定有效果。另外强调几点

1 学习英语最好的方法就是模仿 ,模仿外国人的语音语调,模仿他们的表达。

2 在扩展单词量时千万不能单独记忆单词,最好的方法是放在句子中去记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责任编辑:IT教学网)

更多

推荐网络工程师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