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的真谛:HTML5到底是什么意思(3)

http://www.itjxue.com  2015-08-05 22:58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我个人认为,不仅对团队来说,就算是你自己写代码,也要坚持一种语法风格。从浏览器解析的角度讲,不存在哪种语法比另一种更好的问题,但我认为,作为专业人士,我们必须能够自信地讲“这就是我的编码风格。”然而,我不认为语言里应该内置这种开关。你可以使用lint工具来统一编码风格。现在就来说说lint工具。大家可以登录htmllint.com,在其中运行你的HTML5文档,它会帮你检查属性值是否加了引号,元素是否小写,你还可以通过勾选复选框来设置其他检查项。

但这不意味着拒绝粗心大意的标记,做不做清理完全取决于你自己。我说过,因为浏览器必须支持已有的内容,HTML5自然也不能例外。归根结底还是伯斯塔尔法则。我们始终离不开伯斯塔尔法则。

解决现实的问题

HTML5的另一个设计原理是解决现实的问题。显而易见的是,解决各种问题的格式和规范已经比比皆是了,因此在我看来,这个原理其实是要解决理论问题,而非解决现实的问题。这条设计原理是要从理论上承认人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消除敏感问题。

下面我来举个例子。相信这个例子有不少人都遇到过。假设我使用HTML 4或XHTML 1,页面中已经有了一块内容,我想给整块内容加个链接,怎么办?问题是这块内容里包含一个标题,一个段落,也许还有一张图片。如果我想给它们全部都可以点击,必须使用3个链接元素。于是,我得先把光标放在标题(比如说h2元素)中,写一个链接标签,然后再选中所有要包含到链接里面来的文本。接着,再把光标放在段落里,写一个链接标签,然后把段落中的文本放在链接里……

在HTML5中,我只要简单地把所有内容都包装在一个链接元素中就行了。

没错,链接包含的都是块级元素,但现在我可以用一个元素包含它们。这样太好了。因为我碰到过类似的情形,必须给几个块级元素加上相同的链接,所有能这样写就太好了。为此,我就非常欢迎HTML5这个新标准。

它解决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我敢说在座不少朋友都曾遇到过这个问题。

那这到底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呢?浏览器不必因此重新写代码来支持这种写法。这种写法其实早就已经存在于浏览器中了,因为早就有人这样写了,当然以前这样写是不合乎规范的。所以,说HTML5解决现实的问题,其本质还是“你都这样写了很多年了吧?现在我们把标准改了,允许你这样写了。”

求真务实

在所有设计原理中,这一条恐怕是最响亮的了——求真务实。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在公司里开会时听到过这种口号:“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实际上,除了作为企业的口号,它还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设计原理,因为求真务实对于HTML的含义是:在解决那些令人头痛的问题之前,先看看人们为应对这些问题都想出了哪些办法。集中精力去理解这些“民间的”解决方案才是当务之急。

HTML5中新的语义元素就是遵循求真务实原理的反映。新增的元素不算多,谈不上无限的扩展性,但却不失为一件好事。尽管数量屈指可数,但意义却非同一般。这些新元素涉及头部(header)、脚部(footer)、分区(section)、文章(article)……,相信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我的意思是说,即便你不使用HTML5,也应该熟悉这些称呼,这些都是你曾经使用过的类名,比如class=”header”/“head”/“heading”,或class=”footer”/“foot”。当然,也可能是ID,id=”header”,id=”footer”。这些不都是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的嘛。

好,举个例子吧,假设你今天写了下面这个文档。

这里有一个div使用了id=”header”,另一个div使用了id=”navigation”,……。怎么样,都轻车熟路了吧?在HTML5中,这些元素都可以换掉。说起新增的语义元素,它们价值的一方面可以这样来体现:“嘿,看啊,这样多好,用HTML5新增的元素可以把这些div都替换掉。”

当然了,你可以这样做。在文档级别上使用这些元素没有问题。但是,假如新增这些元素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代原来的div,那就真有点多此一举了。

虽然在这个文档中,我们用这些新元素来替换的是ID,但在我个人看来,将它们作为类的替代品更有价值。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些元素在一个页面中不止可以使用一次,而是可以使用多次。没错,你可以为文档添加一个头部(header),再添加一个脚部(footer);但文档中的每个分区(section)照样也都可以有一个头部和一个脚部。而每个分区里还可以嵌套另一个分区,被嵌套的分区仍然可以有自己的头部和脚部,是这样吧?

这四个新元素:section、article、aside和nav,之所以说它们强大,原因在于它们代表了一种新的内容模型,一种HTML中前所未有的内容模型——给内容分区。迄今为止,我们一直都在用div来组织页面中的内容,但与其他类似的元素一样,div本身并没有语义。但section、article、aside和nav实际上是在明确地告诉你——这一块就像文档中的另一个文档一样。位于这些元素中的任何内容,都可以拥有自己的概要、标题,自己的脚部。

其中最为通用的section,可以说是与内容最相关的一个。而article则是一种特殊的section。Aside呢,是一种特殊的section。最后,Nav也是一种特殊的section。

好,即便是现在,你照样可以使用div和类来描述页面中不同的部分,就像下面这样:

其中包含可能是有关内容作者的元数据,而下面会给出一些链接,差不多就这样。在HTML5中,我完全可以说这块内容就是一个文档,通过对内容分区,使用section或article或aside,我可以说“这一块完全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因此,我当然可以使用header和footer。

请注意,即便是footer,也不一定非要出现在下面,不是吗?这几个元素,header、footer、aside、nav,最重要的是它们的语义;跟位置没有关系。一想到footer这个词,我们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噢,应该放在下面。”同样,我们把aside想象成一个侧边栏。可是,如果你看一看规范,就会发现这些元素只跟内容有关。因此,放在footer中的内容也可以是署名,文章作者之类的,它只是你使用的一个元素。这个元素并没有说“必须把我放在文档或者分区的下面。”

这里,请注意,最重要的还不是我用几个新元素替换了原来的div加类,而是我把原来的H2换成了H1——震撼吧,我看到有人发抖了。我碰到过不少职业的Web开发人员,多年来他们一直认为规范里说一个文档中只能有一个H1。还有一些自诩为万能的SEO秘诀同样说要这样。很多SEO的技巧其实是很教条的。所谓教条,意思就是不相信数据。过去,这种教条表现为“不行,页面中包含两个以上的H1,你就会死掉的。”在HTML5中,只要你建立一个新的内容块,不管用section、article、aside、nav,还是别的元素,都可以在其中使用H1,而不必担心这个块里的标题在整个页面中应该排在什么级别;H2、H3,都没有问题。

这个变化太厉害了。想一想吧,这个变化对内容管理是革命性的。因为现在,你可以把每个内容分区想象一个独立的、能够从页面中拿出来的部分。此时,根据上下文不同,这个独立部分中的H1,在整个页面中没准会扮演H2或H3的角色——取决于它在文档中出现的位置。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也许有人的脑子会暂时转不过弯来。不要紧,但我可以告诉你,我认为这才是HTML5中这些新语义标记的真正价值所在。换句话说,我们现在有了独立的元素了,这些元素中的标题级别可以重新定义。

我的文档中可能会包含一个分区,这个分区中可能会嵌套另一个分区,或者一篇文章,然后文章再嵌套分区,分区再嵌套文章、嵌套分区,文章再嵌套文章。而且每个分区和文章都可以拥有自己的H1到H6。从这个意义上讲,H元素真可谓“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了。但是,在你在编写内容或者内容管理系统的时候,它们又都是独立的,完全独立的内容块。这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

实际上,这个点子并不HTML5工作组拍脑门想出来的,也不是W3C最近才提出来的。下面这几句话摘自蒂姆·伯纳斯-李1991年的一封邮件,邮件是发给丹·康纳利(Dan Connolly)的。他在邮件中解释了对HTML的理解,他说:“你知道……知道我的想法,我认为H1、H2这样单调地排下去不好,我希望它成为一种可以嵌套的元素,或者说一个通用的H元素,我们可以在其中嵌套不同的层次。”但后来,我们没有看到通用的H元素,而是一直在使用H1和H2——那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支持已有的内容。20年后的今天,这个理想终于实现了。

平稳退化

下一条原理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那就是平稳退化。毕竟,我们已经遵守这条规则好多年了。渐进增强的另一面就是平稳退化。

有关HTML5遵循这条原理的例子,就是使用type属性增强表单。下面列出了可以为type属性指定的新值,有number、search、range,等等。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浏览器在看到这些新type值时会如何处理。现有的浏览器,不是将来的浏览器,现有的浏览器是无法理解这些新type值的。但在它们看到自己不理解的type值时,会将type的值解释为text。

无论你写的是input type=”foo”还是input type=”bar”,现有的任何浏览器都会说:“嗯,也许作者的意思是text。”因而,你从现在开始就可以使用这些新值,而且你也可以放心,那些不理解它们的浏览器会把新值看成type=”text”,而这真是一个浏览器实践平稳退化原理的好例子。

比如说,你现在输入了type=”number”。假设你需要一个输入数值的文本框。那么你可以把这个input的type属性设置为number,然后理解它的浏览器就会呈现一个可爱的小控件,像带小箭头图标的微调控件之类的。对吧?而在不理解它的浏览器中,你会看到一个文本框,一个你再熟悉不过的文本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说输入type=”number”就会得到一个带小箭头图标的微调控件呢?

当然,你还可以设置最小和最大值属性,它们同样可以平稳退化。这是问题的关键。

再看input type=”search”。你也可以考虑一下这种输入框,因为这种输入框在Safari中会被呈现为一个系统级的搜索控件,右边还有一个点击即可清除搜索关键词的X。而在其他浏览器中,你得到的则是一个文本框,就像你写的是input type=”text”一样,也就是你已经非常熟悉的文本框。那为什么还不使用input type=”search”呢?它不会有什么副作用,没有,对不对?

HTML5还为输入元素增加了新的属性,比如placeholder(占位符)。有人不知道这个属性的用处吗,没有吧?没错,就是用于在文本框中预先放一些文本。不对,不是标签(label)——占位符和标签完全不是一回事。占位符就是文本框可以接受的示例内容,一般颜色是灰色的。只要你一点击文本框,它就消失了。如果你把已经输入的内容全部删除,然后单击了文本框外部,它又会出现。

使用JavaScript编写一些代码当然也可以实现这个功能,但HTML5只用一个placeholder属性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

当然,对于不支持这个属性的浏览器,你还是可以使用JavaScript来实现占位符功能。通过JavaScript来测试浏览器支不支持该属性也非常简单。如果支持,后退一步,把路让开,乐享其成即可。如果不支持,可以再让你的JavaScript来模拟这个功能。

现在,我不得不提到另一个话题了:HTML5对Flash。也许你早听说过了,或者在哪里看到了这方面的讨论。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明白。我搞不懂人们怎么会仅仅凭自己的推测来展开争论。

首先,他们所说的HTML5对Flash,并不是指的HTML5,也不是指的Flash。而是指HTML5的一个子集和Flash的一个子集。具体来说,他们指的是视频。因此,不管你在哪里听到别人说“HTML5对Flash”,那很可能说的只是HTML5视频对Flash视频。

其次,一说HTML5对Flash,就好像你必须得作出选择一样:你站在哪一边?实际上不是这样的。HTML5规范的设计能够让你做到鱼和熊掌兼得。

(责任编辑:IT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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