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编程规范(2)

http://www.itjxue.com  2015-08-06 23:23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特殊命名规范

  1. 术语 "get/set" 不要和一个字段相连,除非它被定义为私有变量。
  2. 前面加 "is" 的变量名 应该 为布尔值,同理可以为 "has", "can" 或者 "should"。
  3. 术语 "compute"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计算完成的变量。
  4. 术语 "find"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查找完成的变量。
  5. 术语 "initialize" 或者 "init" 作为变量名应为已经实例化(初始化)完成的类或者其他类型的变量。
  6. UI (用户界面)控制变量应在名称后加控制类型,例如: leftComboBox, TopScrollPane。
  7. 复数必须有其公共的名称约定(原文:Plural form MUST be used to name collections)。
  8. 带有 "num" 或者 "count" 开头的变量名约定为数字(对象)。
  9. 重复变量建议使用 "i", "j", "k" (依次类推)等名称的变量。
  10. 补充用语必须使用补充词,例如: get/set, add/remove, create/destroy, start/stop, insert/delete, begin/end, etc.
  11. 能缩写的名称尽量使用缩写。
  12. 避免产生歧义的布尔变量名称,例如:
    isNotError, isNotFound 为非法
  13. 错误类建议在变量名称后加上 "Exception" 或者 "Error"。
  14. 方法如果返回一个类,则应该在名称上说明返回什么;如果是一个过程,则应该说明做了什么。

文件

  1. 缩进请使用 4 个空白符的制表位。
  2. 如果您的编辑器支持 文件标签_(file tags),请加添如下的一行使我们的代码更容易阅读:
    // vim:ts=4:noet:tw=0:

译注:老外用 VIM 编辑器比较多,此条可以选择遵循。 代码折叠必须看起来是完成并且是合乎逻辑的:

注:表达式的缩进与变量声明应为一致的。

注:函数的参数应采用明确的缩进,缩进规则与其他块保持一致。

变量

  1. 变量必须在声明初始化以后才能使用,即便是 NULL 类型。
  2. 变量不能产生歧义。
  3. 相关的变量集应该放在同一代码块中,非相关的变量集不应该放在同一代码块中。
  4. 变量应该尽量保持最小的生存周期。
  5. 循环/重复变量的规范:
    1. 只有循环控制块的话,则必须使用 FOR 循环。
    2. 循环变量应该在循环开始前就被初始化;如使用 FOR 循环,则使用 FOR 语句初始化循环变量。
    3. "do ... while" 语句是被允许的。
    4. "break" 和 "continue" 语句仍然允许使用(但请注意)。
  6. 条件表达式
    1. 应该尽量避免复杂的条件表达式,如有必要可以使用临时布尔变量。
    2. The nominal case SHOULD be put in the "if" part and the exception in the "else" part of an "if" statement.
    3. 应避免在条件表达式中加入块。
  7. 杂项
    1. 尽量避免幻数(Magic numbers),他们应该使用常量来代替。
    2. 浮点变量必须指明小数点后一位(即使是 0)。
    3. 浮点变量必须指明实部,即使它们为零(使用 0. 开头)。

(责任编辑:IT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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