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院招聘2023年(乡镇医院招聘2023年考试)

http://www.itjxue.com  2023-04-04 01:14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需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80名,其中北京怀柔医院46名、怀柔区中医医院17名、怀柔区妇幼保健院10名、怀柔安佳医院3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五)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应聘成功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引进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10年;

(六)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在读书期间应无在职工作经历,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或任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七)年龄计算方法:“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见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取消所有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至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报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南平房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

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并由本人在“诚信承诺”栏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携带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条件”中所要求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执行。

面试方式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布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组织体检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负责组织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与聘用

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并依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柔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并如期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1.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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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创于1835年,是中国近代第一家西医医院、中国西医教育的摇篮、孙中山先生学医及民主革命的策源地,也是中山大学医科的发祥地。

百年传承,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并正努力建成多院区格局的世界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医院。

深汕中心医院是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一体两翼”院区格局的东部,坐落在广东沿海城市——汕尾。

《中国国家地理》曾有一期城市探秘专题介绍了汕尾这座海滨新城,她被誉为“小香港”,是南中国海的一颗璀璨明珠。

迎合民生工程发展建设的强烈需求,深汕中心医院是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圳市对口援助汕尾建设的一所三甲医院,也是深圳对口帮扶汕尾的重点民生项目,由深圳全额帮扶建设。

医院选址于汕尾市城区高铁站中央商务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地块。

在深圳、汕尾市政府的鼎力支持下,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于2017年5月动工建设,用地300亩,首开床位800张, 医院已于2023年5月26日门诊运营,于2023年10月20日住院部运营。

根据发展规划,深汕中心医院纳入中山大学体系,将于全面运营5-8年后在汕尾这一地级市中建设成一所省部级水平的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医院,并于10-20年内打造成国际领先的区域医疗实体,同时建成医学教育中心、医学研究中心,挑起粤东区域医疗中心的大梁。

突出优势学科群特色,医院将建立妇儿中心、肿瘤中心、心肺疾病学科群、代谢免疫疾病学科群及神经脊柱康复学科群,发展多学科协作(MDT)制度,高度信息化管理,让优质医疗服务辐射整个粤东地区。

2023年2月,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入选广东省第二期20家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名单。

2022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布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深汕院区)荣誉上榜,标志着深汕院区建设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再上新台阶、迈向新征程。

深汕中心医院人才招聘自2018年启动以来,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医学院校青年才俊应聘,目前已招聘职工1100多名,其中医教研人员近350名,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主。

根据培养规划,利用中山大学和孙逸仙纪念医院优越的医疗、师资资源,深汕中心医院招聘人员已全部纳入统一的规范化培训和进修培训。

为更好地做好人才储备、加快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深汕中心医院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准备好了吗?与我们携手进驻这个魅力的城市、优秀的医院,寻找心中的诗和远方……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2023年医教研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博士岗位与非博士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医德医风优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其中: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人员登录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官网(cat/935)招聘栏,下载《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医教研)》(附件2)连同应聘简历、附件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或聘任文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工作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发表的论文等]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于报名时间内投递至电子邮箱sszxyy@163.com。

PDF文件名:【深汕中心医院】应聘岗位代码+科室(专科)+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邮件主题:【深汕中心医院】应聘岗位代码+科室(专科)+岗位+姓名+2023年医教研第二批招聘。

应聘岗位只能填一个。

3、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的有效通讯状态。

(二)资格审核

医院资格审核小组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才能进入下一轮的考试和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将在医院网站-招聘栏公布。

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按笔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需要可增加操作技能考试。

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和操作技能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有需要增加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操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闭卷笔试成绩*50%与操作技能考试成绩*50%合成为初试成绩,凡其中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不予合成,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增加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为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医院根据医院人才建设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增加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为初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范围。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考试和考核结束后公布。

(四)院长办公会审批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审批通过后进入体检、考察与公示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执行。

如某岗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医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在报考同类岗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我院将拟聘用人选的相关材料报汕尾市卫生健康局核实,再经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异议后在汕尾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医院聘用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五、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用期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符合我院相应人才计划条件并入选者,正高职称提供80-100万年薪,副高职称提供60-80万年薪,中级职称提供40万年薪;各学科带头人正高职称提供60-80万年薪,副高职称提供40-60万年薪;其余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符合汕尾市相关人才计划条件的,根据人才计划兑现各项补贴。

(三)人才培养:医院将安排聘用人员于入职后到广州院本部或广州地区其他高水平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相应技能培训。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交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且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报名电子邮箱一并发送)。

(四)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单。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到岗时间待进一步通知。

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单位有权作出取消入职资格等进一步处理。

(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专业技术聘书或聘任文件的,可按原单位已聘任最高专业技术职称与岗位等级进行聘任。

(八)工作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660-3863389(纪检监察科)

0660-3383683(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0660-3383663(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2023年医教研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博士岗位与非博士岗位).xlsx

附件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医教研).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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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两江新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储备,提升医疗卫生事业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考核招聘一批博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武汉协和重庆医院(筹)本次考核招聘50名(编制人事单位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和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聘用后入职工作单位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

招聘人员前期统一派往武汉协和医院开展业务培训1-3年,参与武汉协和重庆医院筹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重庆两江新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筹〉)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博士生和2023年出站的博士后。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重庆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重庆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博士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国外(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博士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所指的2023年出站博士后人员,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博士后出站的人员。

本公告的招聘对象,本科至博士阶段均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若相应阶段为国外留学的,则须取得相应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名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4月9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和网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public.htm)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重庆两江新区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咨询附件1中相应联系电话。

2.网上报名技术

3.考核考务

4.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rczp/zpxx.htm)或网上报名系统((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两江新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筹〉)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 半年修订)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两江新区(武汉协和重庆医院〈筹〉)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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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广元旺苍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止。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因调整、取消、合并后变更名称的,考生提供变更依据,且符合本公告专业条件的,也可报名。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网址:(zwgk/PublicList.aspx?classID=20170821113511668)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

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39—4204250),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

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3.政策性加分(附件4)。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获奖证书原件)交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参加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

经审查,符合条件则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留存。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报考者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

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

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两天内进行。

第一天只审查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

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

复检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20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2338697

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

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05802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338905

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

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4222136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6211676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4221131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6208862

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338791

旺苍县双汇镇人民政府:6212371

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6213162

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4608096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

附件: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

附件: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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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KHZP2023010YY),现云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现场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此类推。

2.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成绩合格证明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8:30- 3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附件5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云阳县人民医院各岗位邮箱:317063211@@qq.com

报考云阳县中医院岗位邮箱:408235290@qq.com

报考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岗位邮箱:604279762@qq.com

报考其余各医院岗位邮箱:3426068828@qq.com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纸质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见附件5)。

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四)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四)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云阳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将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须笔试但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资格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同时告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本次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时间不少于12分钟,分值100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部门街镇-县人力社保局(bm_257/xrlsbj/)公布。

(五)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规则。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或拟签约人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体检或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职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签约人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

经确认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于2023年8月2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健康委人事人才科审查后。

于2023年8月3日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部门街镇-县人力社保局(bm_257/xrlsbj/)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最低服务期时间5年。

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本区县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的规范化培训生,在8月31日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朱老师55339502 谭老师 55128078

(二)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5.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4.附件4: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5.附件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承诺.doc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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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38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14日-3月21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徐医大附三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2316胸外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2,(2306急诊科岗位未设开考比例,2317财务处岗位开考比例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实践技能操作。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2317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布(网址:)。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徐医大附三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非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面试方式将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

(四)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能力。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实践技能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岗位编号为2301-2315的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实践技能测试与面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编号为2317的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编号为2316的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312岗位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的残疾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医大附三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医院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徐医大附三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关于加快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卫医政〔2019〕70号文件,本次招聘急诊科岗位(岗位编码:2306)不设开考比,采取此优惠政策措施招聘的拟聘用急诊岗位人员须在院前急救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或在院内交流到非急救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63807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3年2月23日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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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IT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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