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网上诈骗280万元
http://www.itjxue.com 2015-08-04 23:20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通过阿里巴巴网站平台发布求购信息诈骗钱财的案件,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08年4月,被告人张某与雷某、黄某(二人已判刑)等人一起出资开办了一家电子有限公司,密谋诈骗供应商货物变卖谋利,并作了具体的分工。2008年2月~6月,被告人张某通过阿里巴巴网站和其他方式联系到了40家单位,经过洽谈,双方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之后,张某又借口拖延货款,并将骗来的货物变卖牟利,与雷某等人均分赃款。
2009年9月2日,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在江苏省常州市某酒店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归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参与合同诈骗40宗,涉及金额2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