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揭秘:东方舵手网站会员制骗术
1月25日,备受关注的北京东方舵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舵手”)合同诈骗案开庭审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东方舵手”董事长程惠根等5人,于2003年8月至2008年8月间,以公司的名义,谎称能够帮助事主成功介绍加工、融资业务,与事主签订《加入北京东方舵手公司会员协议书》或《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等相关合同,并介绍事主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以收取会员费、信息咨询服务费、业务代理费、接单费等为名,共骗取420余名事主人民币1300余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输入“东方舵手”百度一下,就会看到大量经营者受骗的信息。
“东方舵手”于2001年注册成立,随后建立了中国民营企业网(www.myqy.com.cn)。
“有钱缺项目,有项目缺钱,请找北京东方舵手”,“融资和贷款办不成绝不收费”……网站立即吸引了众多急于寻找商机、开拓市场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到案发时,“东方舵手”会员数以万计。已被查证的420余名受害事主中,少的损失千余元,多达几十万元。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郭俐揭秘:“东方舵手”是北京近年查办的利用会员制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
骗术一:极力引诱——不管什么要求都答应
“东方舵手”网站共设买家、卖家、资金、项目、黄页、资讯、报刊、展会、专利、工程、海外信息等238个专业行业频道,汇集了全国50万家民营企业,每天滚动100多万条各种最新信息,可谓包罗万象、无所不能。公司员工证实:新员工先向老员工学习如何与客户联系,不管客户提出什么要求都要答应。一句话,“只要您上了‘东方舵手’网,就没有卖不出去的产品,也没有买不到的商品。”
骗术二:品牌效应——给客户吃下“定心丸”
只要客户来电话咨询,业务员都要千方百计把客户约到拥有上万平方米办公场地和数百名员工的公司面谈。
在公司大厅,显著位置陈列着显示公司荣誉和董事长程惠根个人成就的各种奖牌和证书。炮制的《舵手专刊》,刊登着程惠根随有关领导出访的照片等。还对外声称:已在全国各地设立20多家分公司,招收会员数百万等,充分展示公司实力不凡、业界领军的形象。如此品牌效应,让来访客户吃了“定心丸”。
骗术三:以小博大——会员制谋利名目多
2004年3月份以后,“东方舵手”改为会员制,即客户想获得公司信息,必须先成为公司会员,缴纳会员费,然后公司在一年内向其提供相应级别的信息服务。
会员费每年从2980元到98000元不等,级别不同服务内容也不同。公司与会员签订的协议规定:公司给会员提供一个专门的网站、用户名和密码,并帮助发布、修改网上信息。会员凭密码可以查看到“中国民营企业网”上的全部国内、国外供应、求购、加工、合作、招商引资等信息。会员制的推广,使很多客户相信有限投入可以赢得无限商机。
而会员制后一个延伸的谋利方式是,“东方舵手”促成会员与上家签订合同。“我们不收中介费,只在项目成功以后,才按签订合同收取少量服务费。”这对很多中小客户来说,是个致命诱惑。 “东方舵手” 骗客户与所谓第三方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他们尽可能把合同标的做大,然后按比例收取服务费,再与第三方公司分成。在此过程中还向客户收取各类名目的咨询费、介绍费、评估费等。一些不明就里的客户为了不使前期投入泡汤,就不断地追加投入,结果加大了损失。
骗术四:金蝉脱壳——第三方公司作掩护
“东方舵手”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招摇过市,未被识破,主要是由于骗局中的第三方公司。客户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表面看“东方舵手”只起介绍作用,不应对合同损失负责。而实际上这些第三方公司大都是“东方舵手”预谋或者长期使用的,有的公司就是个空架子,所签的合同根本不可能兑现。作为第三方公司的这些生产商和出资方,总以质量不过关或需要再次出具评估报告等为由,把事情一拖再拖,最后也不退信息费。
程惠根曾向客户狡辩,信息是网上搜集的,不能保证第三方的情况真实。也有“东方舵手”员工证实,一年收取了二三百客户的信息咨询费,没有联系成功过一单业务。
但是,由于网络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才使得单个客户遭遇的问题,不足以引起其他会员对“东方舵手”的怀疑。而待司法机关介入时,已有大量客户陷入困境。
检察官建议
“东方舵手”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但这类案件对社会的危害远不止于此。一方面很多中小创业者因此遭受重创、困难加剧。另一方面,受此类案件影响,有更多的人士对网上信息没有信心,这势必影响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在会员制、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加强审查和监督、规范,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