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保险怎么买(工程设计怎么投保)
工程保险怎么买,需要公对公账户付款吗?
1、提供工程项目资料
2、设计保险方案(可以选择保险经纪人设计)
3、制作保险采购文件,询价文件、招标文件等会
4、发售招标文件;进行保险采购
5、确定保险中标单位,签订保险合同
6、支付保险费
根据人民银行反洗钱的要求,最好是施工单位或施工项目部支付,如果非对公转账,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建筑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什么保险
建筑工程领域所面临的风险既有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也有人为因素如高考、领导峰会期间受政策影响等极端事件,这些都意味着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在建筑领域购买相关的保险就显得十分必要。那么建筑工程领域有哪些可以购买的保险呢?
1.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由于设计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及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为建设工程提供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保险责任是因设计单位因提供的设计成果有瑕疵或过失,造成的工程毁损或报废,给工程的建设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因此,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应当由设计单位来投保。
2.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凡属于楼房、厂房、商场、市政工程项目、各类公路、铁路、地铁、桥梁、机场、码头、隧道、电站、排灌系统、引水工程、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均属于建筑工程保险范围。可以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机器设备安装、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安装工程项目均属于安装工程保险范围。发包人应当购买或委托承包人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3.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又称劳工赔偿保险。保险人承保雇员在雇用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疾病时,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此种保险属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投保人为雇主,受益人为雇员或其家属。
工程险投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工程险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明; 5、税务登记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8、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认证书; 9、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拓展资料
工程保险是承保建筑安装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物质损失和对第三人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属综合性保险。保险标的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用的机械设备以及第三者责任,此外尚有些附带项目。保险责任为工程期间因洪水、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损失;盗窃、恶意行为等人为损失;原材料缺陷、工艺缺陷等工程事故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工程保险规定有免赔额与赔偿限额。
工程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怎么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可以买的,要看你们之间的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有的是在在招标时让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是给出保险费项目,由业主出钱,施工单位买保险。
有的是建设单位已经投保,施工单位不需再买(业主也不会再给钱让你去买保险了,但施工设备的保险费除外),出险后,施工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
(1)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 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 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