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品市场:淘宝和百度
程苓峰这篇《淘宝盾PK百度矛》写的不错。淘宝和百度盈利模式类似,主要都是靠搜索广告,而且淘宝的增长率超过百度(100% vs. 60%)。但投行给出的PE却不同,给百度60倍,却只给淘宝50倍。通过市盈率与增长率比(PEG)来看,这种差别就更明显,百度是1,淘宝是0.5。
程苓峰认为这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1. 百度是搜索概念,淘宝是电子商务概念,前者是稳定成熟的概念,后者则面临不同类型电子商务之间跨越的风险;2. 百度是全网概念,淘宝是站内概念,百度是开放,淘宝是篱笆花园。
我对程苓峰的看法有点异议。
首先我认为淘宝也是搜索概念,而不是电子商务概念。淘宝从来不靠收取交易费为生(尽管淘宝商城包括佣金),所以本质上它并不在乎交易在哪里发生(比较一下淘宝与eBay、Amazon,就会看得很清楚)。那么谁才是电子商务概念?京东是,凡客是,所有希望从淘宝那里获得用户的都是。淘宝努力将自己打造成在线购物的代名词,不是为了收取更多的交易费,而是为了收取更多的推广费,这跟百度的模式没有本质区别。
通过支付、物流、云计算、数据分析等电子商务支撑系统,淘宝越来越没必要将所有的商家全都拢在自己的园子里。而且商业发展史也告诉我们,C2C集贸市场模式,只是商务的初级阶段,是粗放式商务,它必定会发展为更高级的大商场模式,超市模式,连锁店模式,等等。无论未来的商务模式如何发展演变,淘宝拥有最核心的东西——持币待购的消费者,以及最完善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其次我认为,淘宝迟早会将所有的电子商务信息,全部纳入自己的搜索范围。淘宝肯定希望为用户建立这样的认知:搜索“艳照门”,请去百度;搜索“佳能EOS 5D”,请来淘宝。当所有涉及购物、交易的搜索,90%以上都在淘宝发生,百度未来的商业根基就被掏空了。在电子商务的高速成长阶段,百度和淘宝都能获益,但迟早有一天,双方的关系将是此消彼长。
Google得益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或者说电子商务的成熟,为Google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推广客户,eBay和Amazon是其中最大的。而淘宝不希望电子商务的发展最终让百度受益,所以它最想做的,就是截流百度,将电子商务推广客户引入自己的水系。因此,淘宝搜索,将来就是购物搜索,而不会是淘宝站内搜索。有利于消费者的,也必定有利于淘宝。淘宝全部商业的核心,就是挟消费者以令商家。
投行现在给淘宝的估值是110亿美元,我认为这个估值太保守了。2010年是淘宝发力的一年,收入会较前两年有更加迅猛的增长,而且今年马云没有说不许淘宝赚钱。实际上淘宝上市需要一份靓丽的业绩作支撑,今年就是做业绩的一年。等到淘宝上市的时候,其市值达到200亿美元甚至更多,一点都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