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体验设计优化:内容可访问性
绝大多数同行接触可访问性可能都从W3C的WAI组织制定的WCAG1.0WCAG1.0(这几个英文缩写的关系很重要)开始,而国内设计师大多参考了Junchen在06年翻译的Web内容可访问性指南1.0(2008年12月11日已经发布WCAG2.0英文版)中文版,其中提到了保证页面设计良好呈现的几个关键因素,以及14条指南:
- 为视听的内容提供同等的文字替代;
- 不要仅依靠色彩来提供信息;
- 适当使用标记语言和样式表;
- 阐明自然语言的使用;
- 创建编排良好的表格;
- 确保页面能够在新技术下良好呈现;
- 确保使用者能处理时间敏感内容的改变;
- 确保嵌入式用户界面具有直接的可访问性;
- 设备无关的设计;
- 使用过渡的解决方案;
- 使用W3C推荐的技术和规范;
- 提供内容引导信息;
- 提供清晰的内容导航机制;
- 确保文档内容的清晰与简单。
微软MSDN上关于WAI、WCAG和Section 508的解释中分别提到了WCAG1.0和来自美国联邦政府的Section 508规范要点。Section 508法案的Subpart B有16条,原文翻译的很啰嗦,根据自己理解简化如下:
- 对每个非文本元素都应该提供等同的文本。
- 任何多媒体演示的等同替代内容都应该与该演示同步。
- 保证所有通过颜色传达的信息无需颜色也可获得,比如通过上下文或者标记。
- 文档应该经过组织,这样它们无需关联的样式表也可阅读。
- 为服务器端图像映射的每个活动区域都提供冗余的文本链接。
- 提供客户端图像映射而非服务器端,除非区域不能使用可用的几何图形来定义。
- 为数据表标识行和列标题。
- 对于具有多个行列逻辑层次的数据表,应标记清楚关联数据单元格和标题单格。
- 使用有助于框架标识和导航的文本来为框架加上标题。
- 避免在频率大于2Hz并小于55Hz的情况下导致屏幕闪烁。
- 当以任何其他方法都无法达到符合性时,应该提供有等同信息或功能的纯文本页以使Web站点符合规定,并相应同步。
- 使用脚本语言来显示内容或创建界面元素时,应预留退路保证功能文本一致。
- 要求客户端用插件或应用程序来解释页面内容时,必须提供相应插件或程序链接。
- 允许用户使用辅助技术来访问并提交在线电子表单所需的信息、字段和功能,包括所有说明和提示。
- 提供方法允许用户跳过重复的导航链接。
- 当需要定时响应时,应该警告用户并给予其充分时间以表示需要更多的时间。
熟悉WCAG和Section 508的同行,可能已经意识到,它们都只满足了可访问性的部分要求,而并不是完备的解决方案。仔细推敲,WCAG有个web“内容”可访问性的前提限定;Section 508范围稍广,但只是个法案而非技术标准。
其实很好理解,能进入站点才能享受服务,享受了服务才能体验功能,体验功能后才能看到内容,“内容”可访问性只是web可访问性的站点、服务、功能、内容层次之一。比如强行设主页和弹窗都属于站点可访问性;404页面和强行注册属于服务可访问性;不提供站内搜索和提供N多同类链接则属于功能可访问性。
在搞清楚技术定位之后,视野可以更开阔,看问题也不至于那么模糊。比如,绝大多数互联网工作者对优化“web用户体验”的工作,总是有种承担最少改动风险,获取最大收益回报的心态。既没太多资源和时间做很多事,又想马上看到效果,对任何设计师来说都是绝对挑战。以我的从业经验总结来看,这样的客户其实需要的是“可访问性设计”优化,并且他们理解认定的“web用户体验”优化工作也仅止于此。
很多时候,当涉足优化那些需要专业知识来驱动设计改进的专业网站时,我们往往对信息架构的“可发现性”、交互设计的“可用性”优化提不出建设性建议。因此,能够大显身手的地方也只有针对“可访问性”的优化改进。由此可见,一方面应该更重视并准确理解可访问性,另一方面更应该注意避免内容可访问性带来的局限性误区。
如果从产品角度理解,似乎互联网产品总是与web2.0划等号,UCD设计理论的发展也与之息息相关。而针对web1.0网站的用户体验优化,我认为可访问性效果远大于可用性,因为此类网站没有复杂的用户行为、交互逻辑,以及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