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品与用户需求和互联网产品是用来销售的?
互联网产品究竟是不是用来销售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存在着重大的误区!
一方面,互联网公司谈起产品热火朝天:这是视频,那是SNS,还有LBS、web2.0、B2C、C2C乃至B2C2C,B和C用完了还有O2O。另一方面,许多自以为是的互联网公司从小到大都在为一件事犯愁:我们卖什么?几个人乃至几百、几千、几万人的公司忙得不亦乐乎,原来生产的结果是没有产品可销售?
于是乎我们可以理解了,为什么商业模式这个词在互联网世界伟大、崇高、望之弥高——因为商业模式是遮羞布,能让互联网公司不再裸奔!于是乎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团购风靡一时,因为团购是商业客户能理解的产品之一!——原来,互联网的产品不是为了卖的,或者说互联网产品是卖不掉的?
深入剖析,互联网人士绝不是有钱或者理想崇高的公益服务者,否则为什么那么多公司违者VC、PE转?为什么各大站长站上总有赚钱二字?但是,为什么那么多公司亏损,创始人会托词:“客户网络意识不够”,“市场还需要教育”?借口,绝对的借口!
问题何在?两大核心问题:
一、互联网产品与用户需求之间存在一条鸿沟!
仔细想想,互联网公司创造了多少蛋白质的笑话呀:
案例1:一座城市就有100多员工的某神奇的网站销售人员,在2011年拿着类似一个马云十年前就卖过的公司黄页产品去找一座几百商户的家具卖场,打包售价1800元。
案例2:某些LBS应用网站的唯一功能就是签到,被用户讥笑做“小狗撒尿”。
由技术到技术,由功能到功能,为圈钱而圈钱,这样的互联网不是泡沫还是什么呢?反倒是许多很土的非互联网人士建设的网站做得风生水起,赚的钵满盆满。似乎,互联网就是胡联网?似乎,需求就是被需求?
互联网的第一个上帝就是我们的用户,用户需要的,对用户有用的,不是我们杜撰的,不是自以为是的产品经理胡思乱想出来的。无论你想还是不想,需求就在那里,明明白白。
提供有用的服务决定了谁使用你的网站,提供具体什么群体需要的服务决定了什么群体会使用你的网站。这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第一个要素:你的用户是谁,你的用户是谁的精准客户。
二、技术产品与销售产品之间存在一条鸿沟!
我们认真思考,我们的线上技术产品确实是客户无法理解的,因为这些都是虚拟的技术名词。SNS能为一家餐饮店带来什么?微博能为一家上市公司提供什么需要付费的服务?
我们常听到的话就是,互联网的可销售产品就是广告、会员费、销售提点、软文服务、品牌保护,等等。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产品吗?依然不是。你拿着新浪的广告刊例人家把你当媒体,你拿着一个小地方站刊例没人理你。
是我们不行?是我们没用户?是我们效果不行?为什么没人向电视台要ROI?为什么没人要求报纸带多少人来?似乎,许多时候这里面存在着天大的冤屈,莫大的“杯具”!
许多人开始想到两个步骤:1、策划;2、打包产品服务。这样导致新的“杯具”发生:被人骗了策划的媒体是蠢蛋;打包的产品客户还是看不懂。
虽然说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但是通过这些“杯具”我们理解了这样一些互联网的产品原则:
1、互联网的线上产品与客户心目中的服务产品不是一回事,我们所指的互联网产品其实分为两个部分:线上技术产品,商业销售产品。
2、对于媒体、电商平台网站而言,商业销售产品是技术产品面向客户的营销解决方案。
3、技术产品的产品包仍然不是客户能了解的,还需要进一步包装。例如我说过的一句话,我们的服务时让你的客户了解你,让你的客户找到你,让你的客户信任你。
4、产品包不是简单的策划案,不是服务的罗列,而是客户需要的、能理解的解决方案。
5、产品经理是面向客户服务的技术方案实现者,是商业逻辑的实现者。
唯有面向客户需要,运用与整合技术产品,互联网产品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产品。
作者:周宁
文章来源:梦里秦淮的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