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引起关注与思考的“点击欺诈”
日前,微软首次对“点击欺诈行为”提起诉讼,控告三名嫌疑人操纵网络广告点击率,收取费用。事情缘由是他们向汽车保险网站诈取流量来获得收益。微软在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后做出这样的决定,分析人士和专家业界认为,微软的起诉行为将对那些不法行为产生警示作用。这起“点击欺诈”事件,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以及思考。
点击欺诈是指有恶意或欺诈目的的点击,换句话说,是指意在通过人为方式增加广告客户支出或发布商收入的点击。大致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一些企业使用点击欺诈,以增加竞争对手的广告成本;二是不排除网络广告公司利用软件反复点击自家广告产品的可能性,从而为自己带来更多网络广告收入。
在全球经济渐入低潮的情况下,互联网却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姿态。各大网站对于这种态势感到欣慰,广告商也对网络广告充满信心。但是,点击欺诈的存在,无疑使得这一切变得尴尬。
再说,点击欺诈并不是个小问题。有数据称,去年全球13%付费广告点击属于欺诈行为。广告商多花了广告费而广告效果并不如预期的好,如果这样发展下去,会使得广告商不信任网络广告,最终将阻碍网络广告的发展。
近日,美国网络广告点击量监测机构发表统计报告称,去年第一季度期间,全球网络广告点击欺诈率为16.3%,而一年之后已增至17.1%。报告还指出,在当前季度所有点击欺诈活动中,30%以上是通过软件自动完成,相应数量比上一季度增长了14%。点击欺诈行为带来的巨额利润,使点击欺诈出现繁荣景象,不仅破坏了网络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置广告商利益而不顾。
目前,点击欺诈无疑是搜索引擎关键词竞价销售模式遇到的最大问题。在我国,百度“竞价门”、Google“虚假点击”等事件的发生,折射出互联网产业的信用危机,也使搜索引擎发展遭到更多的挑战。
要防护点击欺诈,需要加强网络监管。但由于网络广告混乱等一些原因,再加上网络传播的多元化、虚拟化等特点,给网络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造成责任难以划定,点击欺诈必然愈演愈烈。要规划监管,必定要加强立法工作。监测机构也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创造出有利于网络广告发展的环境,促进行业发展,更快地提高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