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站杂谈:互联网搜索引擎的盈利法则
在蒸汽机出现之前,就算用鞭子拼命抽打坐骑,也不能让速度变快一倍。机械时代开始之后,一切都变得不同,从铁路到航空,速度变快了数倍。在今天这个时代,现实中的运动速度已经基本到达上限。科技再发展10年,也未必能让飞机的速度再提高一倍。但网络可以。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到现在,“变快”一直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部分。
网络传递的是数据,而非实体物质。在网络普及之前,传递一份文件尚可通过传真,但传递一段声音,一段影像,除了传递存储介质之外,别无他法。当网络把一切都数字化——电子邮件,电子文档,音频流,视频流之后,这些都变得简单了。人们发现,越来越多的东西无需传递实体物质,仅传递信息即可。简单来说,我们手写一封信通过邮局投寄,需要传递给对方的只是信的内容,并非信的实体。对方只要获知了信中的内容,并不需要拥有信封信纸之类的实体物质。网络通过让信息快速移动的方式,再次让人类的活动“变快”。
互联网如同高速公路,四通八达。要想快速移动,只有路是不行的,还需要足够好的车。对于互联网来说,搜索引擎就是这辆车。搜索引擎帮助人们快速找到需要的东西,换言之,缩短了人和信息之间的距离。即使在互联网时代,搜索引擎的出现也大大方便了人们:一般来说,大部分搜索,用不了半秒钟都可以得到满意的答复。搜索引擎缩短了人到信息的距离,广告也就接踵而来。这种广告也和以往大不相同——搜索引擎已经“知道”人需要的东西,于是可以在毫不干扰用户的情况下在搜索结果中插入对应的广告。这种经过整理的广告,甚至可以被认为是信息的一种。你在找Macbook的价格?谷歌不仅告诉你价格,还告诉你哪里有卖。这就是谷歌在前面10年中的主要工作。
谷歌有个响亮的口号,叫做“整合全球信息”,其意图非常明显:只需获取更多的信息,进行整理,等着人们来使用,把广告放在合适的位置,其收入就会持续增长。谷歌根据页面之间的关系,创造了PageRank的排名方法,根据这种算法排序的搜索结果,绝不允许被人工干扰;广告和搜索结果有严格明确的区分,放在搜索结果右侧,绝不混淆。谷歌尽量去选择并提供用户可能需要的,而绝不干扰用户原本的筛选行为及结果。
对应到现实世界,这就好像建设覆盖更广的高速公路,帮助更多的人到达目的地,同时在路边树立广告牌。对于这样一家公司,信息越多,流动越快,人们就越需要它来整合信息,使用它的次数也就越多。这意味着广告可以被更多展示,进而带来更多的点击,创造更多的利润。谷歌几乎是最近10年来信息流动最大的推动者,他们甚至希望把用户接入网络的ISP费用都免掉,以便让信息更快流动。谷歌不仅“不作恶”,而且“无需作恶”。事实上,任何作恶行为(比如改变用户的搜索行为和结果)都会阻挡信息正常流动,最终受损害的不仅是用户的利益,更是谷歌的利益。
一个伟大的事业,不会只有一种盈利方法。在中国,其竞争对手百度,找到了另外一条道路。
起初,百度和谷歌类似,也整合信息,也缩短人和信息之间的距离。在百度的模式中,可以将一些付费的内容放在搜索结果中比较靠前的位置。这是一个相当有趣的平衡。百度也需要用户点击他们提供的广告来获得收入,但他们比Google走得远得多:他们将广告直接置入搜索结果,以鱼目混珠式的点击获得更快捷的盈利。这听起来有点像高速公路上的收费站。收费站当然不希望让高速公路完全拥堵,但车辆仍然会在那里堵上个几分钟,缴纳过路费。甚至,收费站只在乎过路费,而并不太在意人们最终是否能够到达目的地。
几年前,百度特别热门的关键词搜索结果前几页都是付费广告,且没有任何标记。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难利用百度找到有用的信息。一旦百度开始左右用户的搜索结果,就很难停下来,因为一旦停止,利润就会快速下跌。百度也在力图改变这个微妙的平衡。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搜索结果中的广告会被标明“推广”,而且最热门的关键词,也只有半页的付费结果了。
好的利润和坏的利润并不那么区别明显。何况,百度也在力图让自己的搜索结果更有用。但这仍不可避免地令它陷入很多麻烦事中。前面的几年中,我们看到广告主,网站站长,代理商等各种角色对百度发泄过不满。百度是一家不错的公司,但他们确实很难和谷歌一样宣称自己“Don‘t be evil”,他们显然也并不相信这个。
对于谷歌来说,IPO只是一个起点,甚至到今天,谷歌仍然还远远没有到达巅峰。对于这家公司来说,这颗星球上还有太多的信息需要被整合,下至传统出版物,上至人们随身携带的移动设备。这些都将逐渐成为谷歌广阔帝国的一部分。谷歌仍然在关注如何缩短人和信息的距离,让信息流动地更快。至于这些地方是否被树立上广告牌,那并非第一优先考虑的事情。但对于百度,利润永远是第一的。百度的平衡仍然会继续下去,他们将走向另外一种模式。而也许再经过5年的时间,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谷歌”也变得和Google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