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基础教程陈扬建答案(逻辑学基本原理陈树文)

http://www.itjxue.com  2023-03-29 20:27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命题是可以判断真假的

命题是可以判断真假的。

关于命题是否有真假的问题,高中课本上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命题就是用“可以判断真假”来定义的。在《逻辑学导论》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每一个命题都是或真或假的。(p8)在《逻辑学基础教程》一书中是这样说的:任何判断都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有所断定。第二,有真假之别。

逻辑学为什么要说命题都有真假呢?

在我们国内,有人是这样解释的:命题是用来描述事件的,这就有一个命题所描述的事件与事实相不相符合的问题。如果一个命题所描述的事件事实上存在,即事件确实发生,那么命题的描述符合事实,这个命题就是真的。

一个命题描述的事件如果不符合事实,那么命题就是假的。也有人是这样解释的:一个命题如果描述的符合事实,就是真的;如果不符合事实,就是假的。(注意,前者的解释中说命题描述事件,后者则没有说事件,如果细细推敲,这两种解释可能是不一样的。)

《逻辑学基础教程》中的原话是这样的:“任何事物或对象都具有一定的性质,并与其它事物或对象有某种关系。事物或对象的性质与关系即为属性。所谓断定,就是指明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指明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是肯定;指明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是否定。

肯定与否定都是对于对象的断定。” “每一个判断都存在有是否与事实相符合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的判断为真,反之,则为假。例如:‘矛盾是伟大的文学家’,陈述的是一个事实,该判断为真。‘静止是绝对的’,这一断定和事实不符,该判断为假。”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美国人的解释与我们国内教材的解释有着很大的不同,他们完全没有提到符合或不符合事实这样的说法。在《逻辑学导论》中是这样说的:“命题是推理的建筑基块。一个命题断定事情是如此这般。我们可以肯定或否定一个命题,但是,任何命题都或者断定了事情是或不是如此这般。因此,每一个命题都是或真或假的。“

逻辑学简明教程-第五章划分

概念的划分是以对象的某些属性作为标准,每一个属概念的外延分成若干个种概念,以明确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划分由三个要素组成:母项,子项和划分的根据。

被划分的概念叫母项,划分出来的概念叫做子项,用来划分的属性叫做根据。

1,划分和连续划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使用划分,如把手机分为智能手机和非智能手机,又把智能手机分为安卓手机、苹果手机和微软手机。

2,二分法

二分法是一种特殊的划分方法。它以对象有无某种属性作为划分的根据,将一个属概念划分为一个正概念和一个负概念。如将材料分为“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

注意,二分法和二元论是不一样的。二元论是“非黑即白”,不是黑的就是白的。而二分法划分出来的是:黑的和不黑的。“不黑的”这个负概念并不能说明是白的,也可能是红的,黄的。负概念只能说明不具有某种属性,而不能说明它具有相反的属性。

1,划分必须是相称的

划分所得的各个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不能多,也不能少。

划分不全:子项的外延之和小于母项的外延。

多出子项:子项的外延之和大于母项的外延。

2,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

混淆根据:指在同一上下文中,划分的根据不一致。

例如:把中国人分为勤劳的,懒的和勇敢的。勤劳和懒是按劳动的积极与否来划分,勇敢是按胆量来划分,划分的根据不一致,这样的划分是错误的。

3,划分的子项应该是互斥的

划分的各子项相互之间不能存在包含关系和交叉关系。

例如:把桌子分为课桌,木制桌子和五金桌子。课桌与木桌子和五金桌子存在交叉关系,这样的划分是错误的。

逻辑学简明教程-第三章概念

我们描述一个物体,总是从它的属性来描述它,比如说杯子是一种“单手可握的,中间空的,可以盛装液体的容器”,反过来讲,我们把具有这三种属性的容器叫做“杯子”。

我们要分清楚思维里面的“杯子”,与中文的“杯子”,或者英文的“cup”之间的区别。思维里面的“杯子”,这是一种思维形式,它是独立存在的,与具体的语词没有关系,而需要用语言来表达的时候,如果用中文,我们用“杯子”这个词来表达这个思维形式。

在逻辑学里面,把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叫做 概念 。

特有属性是指只为该类事物所独有,而其他事物不具有的属性。

比如特有属性为“一种具有光泽(即对可见光强烈反射)、富有延展性、容易导电、导热等性质的物质”,这个概念我们称之为“金属”。而其它类型的物质就不具有这种属性。

本质属性是决定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它他事物的属性。

比如“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构成的分子”,我们称之为“水分子”。

思维里面的概念,需要通过语言来表达,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即语言中词和词组的泛指)

任何语词都是一种符号,这个符号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当我们用一个语词来表达一个概念,等于是给这个概念“取个名字”。当我们还没有给某个概念取好名字,或者不知道他的名字之前,我们可以用“这个东西”“那个东西”这样的指示代词来代表他。

要注意分区概念与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以及语词之间的区别。

概念所反映的对象,这是一种“存在”,这个“存在”不管你有没有描述他,他都在那里。当大脑思考这个存在的时候,就形成了概念。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语词是对概念的命名。

比如说,“水”是一个汉语词,“Water”是英文词,文字是语言形式,但这个词表达的思想内容,是“一种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由分子式为H2O的分子构成”这些特有或本质属性。

1,概念要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

汉语中实词表达概念,虚词不表达概念。

2,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比如同义词,土豆和马铃薯,蕃茄和西红柿等。

3,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如“封建”,描述人的时候是“古板,迂腐”,描述社会的时候是指一种制度。这也是自然语言不精确的一个代表。

自然语言中的多义词,就是同一个词可以表达多个概念。这是自然语言不精确的一个表现,我们在使用中,一定要注意当前语境是表达的哪个概念。

概念的的逻辑结构可以分为“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该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比如说“杯子”的特有属性是“单手可握的,中间空的,可以盛装液体的容器”。

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该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

比如说现实世界中的玻璃杯子、铁杯子、瓷杯子,凡是具有上述特有属性的具体对象。

概念按照不同的属性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单独概念是指反映某一个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仅指一个单独的对象。专有名词都表达单独概念。如“中国”,“世界最高的山峰”。

普遍概念是指反映某一类事物的概念,它的外延由两个或以上的对象构成。如“国家”,“山峰”。普遍名词都表达普遍概念;动词、形容词通常也表达普遍概念。

每一个事物通常都具有很多属性,根据属性的异同可以把同一组对象区别开来,逻辑学上把同一类的对象叫做“类”,属于“类”中的每个对象叫做“分子”,一个类中的小类叫做“子类”。

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指类,而不是分子,并且不能用于分子,这种概念就叫做集合概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分子,而不是类,这种概念就叫做非集合概念。

一定要注意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区分。集合概念是反映类本身,不能反映该类里面的个体。如“森林”,“人民”。你不能指着一颗树说这是森林。

非集合概念可以用于分子,也适用于类。如“树”,“杯子”,你可以指着一颗杨树说这是树。

某些语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表达集合概念,或者非集合概念。

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叫做正概念。如“有效”“正义”。

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叫做负概念。如“无效”“非正义”。

负概念总是相对于一个特定的范围,这种特定的范围称为论域。如“无效”总是相对“产生效果”这个论域而言的,比如说“正义”,不能说它无效,因为正义不在这个论域里面。

单独概念与非单独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正概念和负概念,这三个种类是按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的。这三个种类他们可以共存,例如某一个概念是单独概念又是正概念。

根据两个概念的外延有无重合或重合的多少,概念间的关系可分为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我们把一个概念记为概念A,另一个概念记为概念B。如果我们要分析多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两个两个来分析。

全同关系是指概念A和概念B的外延完全重合。全同关系可以在一个上下文中交换使用。

如广东省会和广州这两个概念,就是全同关系。全同关系在汉语中通常用“A就是B”,“A即B”来表达。

真包含于关系是指概念A的全部外延与概念B的部分外延重合。

如木制桌子与桌子这两个概念,木制桌子真包含于桌子。在汉语中通常用“A属于B”来表达。

真包含关系是指概念A的部分外延与概念B的全部外延重合。

如桌子与木制桌子这两个概念,桌子包括木制桌子。在汉语中通常用“A包括B”来表达。

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是相互的,如果A真包含B,那么B就真包含于A。这两种关系统称为 包含关系 。其中,外延大的概念叫“ 属概念 ”,外延小的概念叫“ 种概念 ”,因此包含关系又可以叫做“ 属种关系 ”。

需要注意的是,包含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而整体与局部是组成关系,不能把这两种关系混同。包含关系中所反映的对象都是具有同一属性的,比如说,桌子与木制桌子,都有“可以在桌面上放东西”这个属性。而桌子的一条腿(局部)并不具有这种属性。

交叉关系是指概念A的部分外延与概念B的部分外延重合。可以用有些一样,也有些不一样来表达。比如说“课桌”与“木制桌子”,有些学校的课桌是木制的,但有些学校不是,而木制桌子也有家用的,他们交叉部分为“木制的课桌”。

全异关系是指概念A和概念B之间没有任何外延是重合的。可以用完全不同来表达。比如说“桌子”和“书”,这两个概念完全指不同的事物,没有外延是重合的。

就同一论域来说,概念的全异关系可以细分为两种:反对关系和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概念A和概念B同时包含在概念C之中,而且概念A和概念B的外延之和小于概念C的外延,那么概念A和概念B就是反对关系。

在“材质”这个论域中,金属和木材就是反对关系。因为除了金属和木材,还有石材、塑料等材质。

矛盾关系:概念A和概念B同时包含在概念C之中,而且概念A和概念B的外延之和等于概念C的外延,那么概念A和概念B就是矛盾关系。

在“材质”这个论域中,金属和非金属就是矛盾关系。金属和非金属已经包括所有的材料。

1,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

一个概念的外延越大,则它的内涵越少;一个概念的外延越小,则它的内涵越多。反之也成立。内涵的多少,即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多少。

如:笔和铅笔,笔的外延比铅笔大,而笔的内涵比铅笔少。

2,概念的限制

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由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变成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限制到单独概念,就到了限制的极限。

3,概念的概括

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由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变为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

关于普遍概念和集合概念的问题

(1)【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普遍概念-单独概念】,这是两种独立的分类方法。即:

一个集合概念,也一定是普遍概念【或】单独概念;非集合概念也是如此;

一个普遍概念,也一定是集合概念【或】非集合概念;单独概念也是如此;

(2)集合概念和普遍概念都涉及多个个体,其区别是:

集合概念:个体是概念所指对象的组成部分;这棵树、那棵树……组成了森林;

普遍概念:个体是概念所指对象的实例;这棵树、那棵树……都是树;

(3)但同一个词语,【既能表示集合概念,又能表示非集合概念】,那就不一般了。

这是因为:每一个普遍概念,它所指称的【所有实例】,自然构成【一个群体】。

当我们针对每个【实例】而言时,它是普遍概念;

而当我们对构成的【群体】而言时,它就是集合概念;

通常:

在表示集合概念时,是单独概念;——因为只有一个【所有实例】。

在表示普遍概念时,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就要看每个实例的个体了。

你的问题:

1、中国人是不怕死的、是勤劳的、是……;

正常地理解,这就是指【中国人】这个群体——【中国人民】;这是作者想表达的意思;也是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

如果你坚持把它理解为【每个中国人】。那么:我们不能说这个句子不合语法,但它肯定是不符合事实的。

关键是,你得站在作者的角度去理解。你当然可以为了某种目的,故意【曲解】某个词语。但那是极特殊的情形,而且你得交代清楚上下文环境。现在,我们是单独看这一个句子。所以只能按正常情况去理解。

2、【非计划内新生儿】占【新生儿】的五分之一;

要注意,只有数量才有所谓几分之几。其实,这里省略了一个词,完整的句子应该是:

【非计划内新生儿(的数量)】,占【新生儿(数量)】的五分之一;

只有普遍概念有数量问题——集合概念也涉及数量,但那是组成概念所指【对象的各个部分】的数量,而不是概念所指【对象本身】的数量。如果按集合概念理解,那它就是单独概念,也就无所谓比例了。

(责任编辑:IT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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